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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出售以買賣方式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但土地移轉如以「贈與」方式,則縱使其他條件均符合規定,仍不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依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10%徵收之,至於何謂「出售」?依照財政部的解釋並不包括「贈與」。故贈與移轉並非出售,而且納稅義務人是受贈人,不是原來的土地所有權人,所以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核課土地增值稅;但配偶及二親等親屬間之土地「買賣」,如因未能提出支付價款之證明,經稽徵機關核定以「贈與論」而課徵贈與稅者,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則仍適用自用住宅用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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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處表示,陳先生所有土地已有一處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因未成年女兒今年10月滿20歲,詢問另一筆土地今年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嗎?

該處說明,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依稅法規定以一處為限。不過,若另有土地供已成年的直系親屬設籍居住,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在不超過都市土地面積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之限制內,都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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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以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故土地與房屋若屬不同所有權人者,只要符合房屋所有權人是土地所有權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即可。

該局進一步說明,按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若土地所有權人符合規定者,即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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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為印花稅之課徵範圍。」,惟如信託關係人簽訂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之信託契約書,已敘明受益人為委託人,且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歸屬於委託人者,該契約書於信託行為成立及信託關係消滅時,持憑辦理不動產權利變更登記,均係屬形式上移轉,非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之課稅範圍,故該信託契約書不用貼花。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信託契約書如敘明受託人應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財產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者,實質上已兼具有典賣、讓受不動產契據性質,如經持憑辦理不動產權利變更登記時,即為印花稅之課徵範圍,並應依印花稅法第8條第1項規定,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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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所遺留的不動產,如以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方式分配遺產者,則應繳納印花稅

遺產之繼承由繼承人平均繼承或公同共有繼承,則無須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但如有2人以上繼承時並以遺產分割協議書分配者,不論不動產由1人或數人繼承,均應繳納印花稅,印花稅之繳納僅需就不動產部分以協議成立時(非繼承時)價值之千分之一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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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設管理人或未辦繼承之公同共有土地,依稅捐稽徵法規定,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對應納稅捐負有連帶責任。

該局提醒民眾,即使部分公同共有人或繼承人已申請地價稅分單並完納,對其他共有人尚未繳清之稅款,仍負連帶繳納義務,不能免責,該局可就未繳清之欠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當執行署對未繳納應有權利部分之義務人執行無著時,就會對已分單繳納之義務人執行剩餘未完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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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房屋稅轉帳繳納扣款未成功者,稅務局已於6月20日起寄發繳款書,請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本市105年房屋稅開徵,選擇以金融帳戶轉帳繳納者計20,117件,占總開徵件數10.86%,受託金融機構、郵局已於6月1日零時起辦理扣款,其中存款不足致無法扣款案件共472件,稅務局已另行寄發繳款書予民眾繳納,收到繳款書的民眾,請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便利商店(總稅額2萬元以下)以現金繳納,或以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請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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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映已完成遺產稅申報之繼承案件,為何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仍未變更?

該局表示,辦理繼承遺產,除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外,對屬於未辦理保存登記房屋,應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及印鑑證明等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如果屬於已保存登記的房屋,則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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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表示,民眾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且無須辦理現值申報,該局特別提醒,辦理土地繼承,須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持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地方稅捐機關查註無欠稅後,再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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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得否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房屋稅籍證明文件?財政部於日前再次重申,債權人得申請查調之資料為債務人之財產或所得資料,尚不包括房屋稅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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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2項第2款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之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但非供直接生產用的建物,例如:辦公室、守衛室、餐廳等之面積及擴大增建之違章廠房不符合規定者,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供營業使用房屋稅率為3%,如屬合法登記之工廠直接供生產使用的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但違章廠房不屬於合法登記之工廠,依法不得按營業用稅率減半課徵房屋稅。提醒業主,若有工廠屬合法登記且直接供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符合減半徵收條件而未申請者,請於減免原因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以減輕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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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以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故土地與房屋若屬不同所有權人者,只要符合房屋所有權人是土地所有權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即可。

該局進一步說明,按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若土地所有權人符合規定者,即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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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彰化市區的顏先生,想要賣土地,但地上有二間房子打通合併使用,詢問是否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同一所有權人地上毗鄰之二屋打通合併使用,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可合併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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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在年初辦理不動產買賣或贈與移轉現值申報時,想以前一年度之公告土地現值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詢問最遲應於何時申報?

該處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依左列規定:一、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二、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如期間之末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則順延至次星期一或假日、休息日之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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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表示,民眾常誤以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一經核准即可永久適用,其實不然,如原已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轉換工作、新購屋、子女就學,而將戶籍全部遷出,縱使仍居住在該地址,也不能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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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辦理自益信託,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委託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自住要件,可按自住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處說明,信託房屋在信託關係存續中由受託人持有,原本應無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按自住用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的適用。但財政部於103年9月26日核釋,自益信託房屋如符合「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准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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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表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土地上之房屋必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為限,才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舉例來說,陳先生所有本市七堵區1筆土地,雖有陳先生本人在該地上房屋設有戶籍,且無出租、營業情形,因該地上房屋為哥哥(即旁系親屬)所有,依規定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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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表示,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給第3人時,以該土地第1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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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詢問,申請自住房屋,需不需要將戶籍遷入房屋所在地?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申請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與房屋是否實際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有關,並不需要將戶籍遷入房屋所在地。但如果是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的話,是必需要在該址辦竣戶籍登記。

該處進一步表示,所謂「自住房屋」,係指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1.房屋無出租使用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個要件,即可按自住房屋稅率1.2%課徵房屋稅;而其餘之住家用房屋則屬非自住房屋,應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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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新購土地時,新購土地所有權人或代理人辦理土地現值申報時,可勾選土地增值稅申報書上第14欄位,先行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俟辦竣所有權登記及戶籍登記後,再補附建物所有權狀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該地之戶口名簿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該分局特別提醒民眾,新購土地時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勾選第14欄位先行提出申請者,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將應檢附文件送交土地所在地之稽徵機關辦理,當年度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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