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民眾常誤以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一經核准即可永久適用,其實不然,如原已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轉換工作、新購屋、子女就學,而將戶籍全部遷出,縱使仍居住在該地址,也不能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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