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民眾反映房屋已拆除多年,為何全國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中仍有該房屋資料。經瞭解係民眾於拆除房屋後,並未向該局申請註銷房屋稅籍所致。

該局特別提醒,為維護自身權益,房屋拆除完成後30日內向該局申請,經派員實地勘查屬實,即可自拆除日當月份起註銷稅籍並停止課徵房屋稅。逾期申請的話,則自申請日當月份起停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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