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地利用學會
101年度5月份土地開發利用實務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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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板橋區農會
報名方式:請於5月25日前傳真報名表至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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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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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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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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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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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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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6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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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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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一透天房屋,太太於80年取得,現公告現值為450萬元,現移轉於兒子,現規劃方式以先贈與一半現值給先生,全部再以買賣方式給兒子 (自用住宅方式),是否有奢侈稅?(有函釋)
二、 非都市土地甲、乙種建築用地,是否得申請作為旅館使用?(有函釋)
三、 申請變更編定函詢敏感區域如屬自來水水質水源水量保護區時,是否無法辦理土地變更?要如何解決處理?
四、 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現況作為飼養及繁殖犬隻或建造鴿舍,是否符合農業用地作為農業使用之認定?如不行、是否另有解決方案?(有函釋)都市計劃「保護區」是否得申請農舍?其相關規定?要如何認定及申請?(有函釋)
五、 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申請私設通路使用,是否可以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如否要如何應變及處理?(有函釋)
六、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土地上有墳
墓,要如何辦理?可以申請農用證明書嗎?
七、 農舍前面至計劃道路境界之間有舖設柏油或水泥地面,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時,要如何辦理?可以申請嗎?(有函釋)
八、 農業用地上已先前違規使用興建農舍,是否可以補申請農舍建築執照?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可以申請嗎?(有函釋)
九、 農業用地上有道路、堤防、高壓電塔、堡壘等使用,是否可以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要如何辦理?(有函釋)
十一、何謂濕地?如何定義?
十二、濕地分為幾級?
十三、濕地之訂定、管理由何種機關辦理?
十四、何謂拉姆薩公約?
十五、被劃入濕地範圍有解套的機會嗎?
十六、濕地對開發利用的影響程度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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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體
與
會
會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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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譽理事長:呂德旺
2.理事長:崔富治
3.副理事長:蔡維杰
李忠憲
4.常務監事:沈志揚
5.理事:陳瑞昌
6.總幹事:洪士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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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向秘書處報名※
崔富治理事長:0938-159-638 洪士揚總幹事:0927-066-311 劉秘書:0928-79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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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名 表 (請沿虛線裁下後傳回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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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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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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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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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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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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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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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非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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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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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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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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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優惠價$500元、非會員$1000元(含講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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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報名月份打V: □ 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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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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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研討會之資料講義,均以解釋函令為主。
2、本次研討會係以討論方式,針對會員所提之問題,進行討論解析,以增進會員間情誼,進而了解各會員間之經驗專長,以便日後合作,歡迎會員當日提出問題或各案經驗交流。(現場另備荼點、水果)
3、本次研討會除原有資料講義,另加附最新彙整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實務相關解釋函令(張志銘老師提供),份數有限,機會難得,敬請把握。
4、為統計上課人員及講義數,請預先報名,未報名另收講義費200元。
5、費用請於上課當日繳交。
6、如果您要取消此項報名請電02-2952-1457劉秘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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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專線:電話:02-2952-1457 傳真:03-3398155 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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