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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內容 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031300425號

主旨:預告修正「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第4項。
三、「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地政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7樓。
(三)電話:02-23566101。
(四)傳真:02-23566230。
(五)電子郵件:moi1396@moi.gov.tw。

部 長 陳 威 仁
檔  案 (開新視窗)下載預告修正「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檔案
公布日期 20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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