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凡符合減免、自用住宅及工業用地規定之土地,請於本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即可按減免或特別稅率規定計課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所有之土地如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房屋沒有出租、營業,且面積未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皆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另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無論自有自用或出租與興辦工業人使用,均可申請按10‰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表示:合於申請減免或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者,應於每年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才適用。」,105年之地價稅開徵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開徵前40日即為9月22日,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要把握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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