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民眾表示,其房屋之騎樓應屬免徵房屋稅,為何遭補徵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之騎樓如供公眾通行使用,依規定可免徵房屋稅;但如變更用途未作公眾通行使用者,應按其適用之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騎樓房屋稅之徵免係以是否隨時均供公共使用為要件,如僅白天或晚上設攤營業,營業外時間雖供公共通行,仍不符合免稅要件。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如有使用情形變更,納稅義務人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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