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行政院函送審議之「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103年度-104年度)特別預算」

126.49億元,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之執行即將啟動,由經濟部、農委會及內政部協助地方政府辦理第一期治水工作。

經濟部長張家祝表示,感謝立法院對治水預算案的支持,已指示經濟部水利署會同內政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中央執行單位,儘速依據通過之預算及核定計畫落實執行,繼續協助地方政府推動治水工作。

經濟部表示,行政院於 103年4月16日核定修正「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年)」,分三期編列特別預算660億元,其中經濟部420億元辦理河川及區域排水、內政部90億元辦理雨水下水道、農委會150億元辦理農田排水、水產養殖排水、農糧作物保全、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本次通過第一期103年及104年預算126.49億元,其中由經濟部執行之58.35億元,水利署已提早會同各縣市政府進行第一期工程執行計畫書之提報及現場勘評等先期作業,將配合今日通過之特別預算,全面推動執行。

經濟部水利署進一步指出,「流域綜合治理計畫」除延續過去8年「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的水、土、林的綜合治水外,工作範圍並擴及水產養殖排水、農業生產排水、省道橋梁改善、科技防災與避災措施、重要農糧作物保全及產區調整、及治山防洪分級治理。此外並特別導入「出流管制」、「海綿城市」、「低衝擊開發」及「國土永續」等創新理念。未來集水區內任何土地開發利用不得增加下游水路排洪負擔,亦不得妨礙原有水路之集、排水功能。預期計畫完成後除原有「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之改善範圍外,可增加改善320平方公里淹水潛勢地區之水患程度,增加保護人口約120萬人,控制上游坡地水土保持、治山防洪及國有林治理之土砂生產量約1,260萬立方公尺,增加136公里雨水下水道幹線,降低120平方公里重要農業高淹水潛勢地區及34平方公里養殖漁業生產高淹水潛勢地區之水患問題。

經濟部目前已頒布「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即將成立推動小組,下設審查工作小組與考核工作小組,對於治水相關工程計畫嚴格把關,同時已請各縣市政府訂定維護管理計畫及防災應變計畫,對於過去所完成之治水工程設施加強維護管理,以發揮應有的防洪功效。未來將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如期如質完成計畫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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