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詢問,遺產分割協議書是否需貼用印花稅票?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承人所持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非繼承時)價值之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務局進一步說明,若繼承人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之應繼份繼承遺產,無須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即可逕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因未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即不須貼用印花稅。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新北市土地利用學會 的頭像
land0827

新北市土地利用學會

land08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