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姐最近要將自用住宅用地出售,但有朋友寄居在她戶籍內,詢問是否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生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

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只要符合下列規定,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

1.未適用過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

3.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4.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

5.自用住宅建築完成1年內者,其房屋評定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公告現值10%。

自用住宅供他人設立戶籍如確無出租之情形,且符合土地稅法相關規定,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新北市土地利用學會 的頭像
land0827

新北市土地利用學會

land08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