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已自105年1月1日實施,該局貼心提醒您,不動產交易除了向地方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外,如果出售的房地是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在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而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都屬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範圍,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向所轄國稅局所屬機關申報所得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
- Apr 11 Mon 201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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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交易記得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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