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說明


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規定,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不屬第11條之非都市土地,應由有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本部核備後後,實施管制。


本部97年9月11日召開之區域計畫委員會第239次審查會議討論事項第4案決議一略以:「請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辦理後,報請內政部核備(定),免再依內政部96年8月15日台內營字第0960805121號函規定非都市土地資源型使用分區報告書、圖文件製作書圖及提本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惟另請內政部營建署每半年向本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報告核備(定)情形。」歷年資源型使用分區核備案向區委會報告情形如下表。


歷年資源型使用分區核備案向區委會報告情形

區委會

核備情形

1

98年7月2日區委會第257次會議報告案

98年1月~98年6月資源型使用分區核備5案

2

99年4月1日區委會第272次會議報告案

98年7月~99年2月資源型使用分區核備4案

3

99年8月5日區委會第277次會議報告案

99年3月~99年7月資源型使用分區核備5案

4

100年3月31日區委會第287次會議報告案

99年8月~100年3月資源型使用分區核備7案

5

100年9月15日區委會第298次會議報告案

100年4月~100年9月資源型使用分區核備7案

6

101年5月17日區委會第309次會議報告案

100年10月~101年4月資源型使用分區核備2案

7

102年1月24日區委會第320次會議報告案

101年5月~101年12月資源型使用分區核備5案

8

103年2月13日區委會第334次會議報告案

102年1月~103年1月資源型使用分區核備294案

二、核備情形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暨本部於99年6月15日以台內營字第0990804311號公告實施「變更臺灣北、中、南、東部區域計畫(第1次通盤檢討)-因應莫拉克颱風災害檢討土地使用管制」)及第15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資源型使用分區劃定或檢討變更(含設施型使用分區範圍內之零星土地第1次劃定使用分區),經統計102年1月至103年1月間,本部核備情形如下:
(一)核備:計有294案,總計34,971筆,面積約76,999.71公頃。
(二)退件/不予核備:計有30案,總計3,507筆,面積約1,449.92公頃。
(三)結案(本部102年12月13日內授營綜字第1020813090號函,未能於期限內補正者予以結案):計有23案,總計13,385筆,面積約18,602.57公頃。


102年1月~103年1月資源型使用分區劃定或檢討變更核備情形

縣市

案件數

筆數

面積

新北市

17

1456

626.91

宜蘭縣

2

5047

7752.53

澎湖縣

3

263

19.49

嘉義縣

5

376

777.64

高雄市

5

1679

221.65

花蓮縣

6

2502

15677.02

南投縣

5

2568

2730.077

臺中市

7

1977

11078.94

臺東縣

8

2185

19643.55

新竹市

1

71

3.87

桃園縣

24

4260

1161.42

雲林縣

45

5601

4955.47

屏東縣

76

623

180.96

臺南市

90

6360

12171.27

小計(核備)

294

34971

76999.71

新北市

2

681

78.97

臺東縣

1

27

7.34

高雄市

2

4

1.69

雲林縣

1

5

18.83

宜蘭縣

1

165

20.06

嘉義縣

1

316

677.03

新竹市

1

717

49.44

澎湖縣

4

221

2.45

屏東縣

5

1007

555.24

桃園縣

12

364

38.87

小計(不予核備)

30

3507

1449.92

新竹縣

2

828

182.64

屏東縣

3

1102

11409.40

桃園縣

6

6596

5982.07

彰化縣

11

3176

580.49

小計(結案)

23

13385

18602.57

三、協調會報


本署100年委託辦理「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非都市土地資源型使用分區劃定或檢討變更專業技術服務團」協助地方政府依變更1通規定辦理非都市土地資源型使用分區劃定或檢討變更,報請區域計畫主管機關核備作業,由本署定期召開「非都市土地資源型使用分區檢討協調會報」,督導並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依限完成辦理非都市土地資源型使用分區劃定或檢討變更。相關附件與歷次協調會報紀錄如下:

附件:
非都市土地資源型使用分區檢討變更問答集
.協調會報:
 文件檔案: 1.第1次協調會報紀錄(100.9.2)
 文件檔案: 2.修正第1次協調會報紀錄(100.10.12)
 文件檔案: 3.第2次協調會報紀錄(101.1.9)
 文件檔案: 4.第3次協調會報紀錄(101.3.29)
 文件檔案: 5.第4次協調會報紀錄(101.5.4)
文件檔案: 河川區暫緩辦理範圍:經濟部水利署預計101年至102年公告河川區域檢討變更彙整表

文件檔案: 附件: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備展延、建議變更面積統計及後續處理情形一覽表

四、區域計畫e化網 http://60.248.163.235/nulp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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