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報載:「炒作工業區土地 央行盯上」,工業局針對產業園區土地炒作及閒置問題,已建立相關作法 發布日期 2013-12-24 20:17
內容 一、有關產業園區土地炒作問題,本部工業局現行做法如下:

(一)006688租金優惠措施:廠商須於承租後1年6個月內取得建築執照,3年內取得使用執照,否則本局得主動終止租約,收回土地後另行出租。

(二)新開發之產業園區土地出售後,2年內未完成使用,將原價購回土地,並沒收按總承購價額10%繳付之保證金。

 

二、另為解決土地閒置問題,本部工業局亦已推動以下措施:

(一)全面清查編定產業園區閒置用地:

本部工業局轄管產業園區已於102年10月底清查完成,其餘地方政府與民間產業園區用地則預計於103年完成。

(二)強化資訊揭露及供需媒合

1.強化「台灣工業用地供給與服務資訊網」供給與需求之自動配對功能。

2.專案委託民間專業仲介資源,加速供需媒合。

(三)增加用地持有成本

1.復徵停工歇業廠商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

2.取消工業用地地價稅及房屋稅之優惠。

3.業與財政部規劃工業用地納入「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課徵範圍。

 

 

工業局發言人:連副局長錦漳

聯絡電話:02-27541255分機2903;行動電話:0919-903371

電子郵件信箱:jjlian@moeaidb.gov.tw

聯絡單位 工業局工業區組 聯絡人 陸組長信雄 電話 02-27541255分機2501;行動電話:0987-056245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新北市土地利用學會 的頭像
land0827

新北市土地利用學會

land08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