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法釋令 | |
平均地權條例第22條 | |
財政部99.01.21台財稅字第09800412020號 | |
自耕農地之認定以所有權人自行耕作即可 | |
一、配合農地管理由「管地又管人」政策改變為「管地不管人」,土地稅法第22條(同平均地權條例第22條)第2項所稱「自耕農地」以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耕作即可,不再限制土地所有權人之身分。 | |
- Apr 17 Sun 201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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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釋令:自耕農地之認定以所有權人自行耕作即可
財政部稅法釋令 | |
平均地權條例第22條 | |
財政部99.01.21台財稅字第09800412020號 | |
自耕農地之認定以所有權人自行耕作即可 | |
一、配合農地管理由「管地又管人」政策改變為「管地不管人」,土地稅法第22條(同平均地權條例第22條)第2項所稱「自耕農地」以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耕作即可,不再限制土地所有權人之身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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