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02.7.31台內營字第1020806478號令
主旨: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及總編第5點附件1、總編第6點附件2及附件3、總編第8點附表2之1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第2項。
三、「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及總編第5點附件1、總編第6點附件2及附件3、總編第8點附表2之1修正草案如附件http://www.cpami.gov.tw/chinese/filesys/file/chinese/publication/law2/102080647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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