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塗銷信託登記時,是否須先繳清欠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及房屋稅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欠繳土地稅之土地及欠繳房屋稅之房屋,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或設定典權;至於塗銷信託登記,係指土地權利因信託關係消滅,信託財產回復至委託人所有時,申請權利變更所為之登記,既屬土地權利變更範疇,依上開規定,土地及建物於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信託登記時,仍應辦理查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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