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騎樓房屋稅之徵免,係以是否供公共通行為要件,房屋之騎樓供公共通行,依規定免徵房屋稅,但如果供營業人設攤或自行封閉圍用,則應課徵房屋稅。因此,房屋騎樓如有封閉,無論係作住家或非住家使用,甚至擺攤供營業使用,既無法供公共通行使用,自不得免徵房屋稅,應按其適用的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騎樓若違反供公共通行使用之情形,即使只有部分時間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供公共通行,仍無法免徵房屋稅。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凡經課徵房屋稅之騎樓,如已恢復供公共使用者,可於實際供公共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經查明屬實後,仍可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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